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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控制类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 2016-11-17

一、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除过程安全管理
  1、吊篮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相应管理记录档案,且各项安全保险、限位等装置齐全有效,产品铭牌清晰可见。
  2、吊篮拆装单位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吊篮专项拆装、使用和维修等情况的管理记录档案,安装、拆卸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高空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3、吊篮拆装单位应与使用单位签订拆装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拆装合同中应明确定期保养的具体时间、责任人、保养检查项目等内容。吊篮的安装和拆卸(包括二次移位)工作应由拆装单位负责。严禁使用单位擅自安装、拆卸吊篮。
  4、吊篮安装完成后,拆装单位应自检,并委托工程所在地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使用单位应组织拆装单位、监理单位对吊篮的安装进行验收。验收应按照《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中表8.2.2的检查项目和标准进行,各相关单位应在表格上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高处作业吊篮使用过程安全管理
  1、吊篮拆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派驻专业人员负责吊篮的检查与维保工作,确保吊篮的技术性能、安全装置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指导和技术交底。每天工作前,应核实和检查配重、重锤及悬挂机构,并进行空载运行,确保吊篮处于安全状态。
  2、在吊篮安装与使用区域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戒,做好安全防护,严禁立体交叉作业,严禁将吊篮用作垂直运输设备,严禁作业时吊篮下方站人。吊篮内的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并将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安全绳上,安全绳应使用锦纶安全绳,且应固定于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直接固定在吊篮支架上。
  3、吊篮内应设置限载限人和安全操作规程标志牌,严禁超载使用,严禁擅自改装、加长吊篮。每台吊篮中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吊篮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操作,严禁作业人员直接从建筑物窗口等位置进、出吊篮。
  4、吊篮附近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安全距离不小于10米。若因现场条件限制,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使用吊篮。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要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严禁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
  5、遇5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吊篮的安装、拆除和其它作业。吊篮维修和拆卸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维修中禁用”和“拆除中禁用”的警示牌,并指派专人值守。
  6、吊篮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监理单位对吊篮安装、拆除过程进行现场监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安全操作规程的立即予以制止,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使用、拆装单位整改。
  7、在同一施工现场建筑物或构造物相同高度范围内二次移位的吊篮,或因特殊情况项目停工超过1个月的吊篮,在投入使用前,应由使用单位组织拆装单位、监理单位对吊篮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验收纪录。在同一施工现场建筑物或构造物不同高度范围内二次移位的吊篮,或因特殊情况项目停工超过6个月的吊篮,在投入使用前,拆装单位应自检,并委托工程所在地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由使用单位组织拆装单位、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验收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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